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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办民助学校“一费制”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13:50 都市消费晨报

  新华网乌鲁木齐9月27日电 记者日前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的,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已经正式出台。

  据了解,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学,全区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学校,以及为了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一些公办学校开设的英语、音乐、艺术等特殊班,均列入“一费制”范围。

  “公办民助”、“民办公助”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一费制”收费标准在扣除财政性费用后,按利用非财政性经费及办学过程中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办学费用核定。

  公办学校经批准开设的英语、音乐、艺术等特殊班,收费标准除收取公办学校“一费制”费用外,另收取专业教育的相关费用。

  因各地以及学校间办学成本存在较大差异,“公办民助”、“民办公助”以及公办学校开设的特殊班,授权各地州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本地标准,报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据了解,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计划委员会、纠风办等部门还将于10月对各地执行“一费制”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的内容主要是:“一费制”收费落实情况及“一费制”中杂费收入使用情况;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等。 (完)(周生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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