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党政干部招商引资不得给予物质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18:14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云南省纪委日前下发通知指出,为严肃招商引资工作中的纪律,不得制定对党政干部引进资金、项目予以奖金等物质性奖励的规定,严禁借招商引资为名公款旅游。

  通知还规定:凡外出(含出国、出境)招商引资应经集体研究决定并经上级分管领导批准,事先要有方案、有论证,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严格控制出行人数,合理安排行 程,杜绝浪费行为,不准安排无明确目的和对象的招商引资考察活动;

  不得为争取项目和资金向上级单位和领导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贵重物品,严禁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贵重物品;

  不准借招商引资之名,报销各种不正当开支或乘机侵吞公款;不准向引资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不准将引进资金存入单位“小金库”;不准违反规定在引资企业中兼职并领取报酬;不准接受或要求客商提供旅游及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F1中国大奖赛
《2046》公映
法国特技飞行队访华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2005新浪考研大讲堂
国庆出游宝典
“十一”缤纷车世界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性感文化的解析》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