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著名“冰泉”商标被模仿差点“失身”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18:15 桂龙新闻网 |
一提到豆浆、豆粉、龟苓膏等人们便想到“冰泉”,因为它是我区著名的商标。但是当你看到“冰泉百分百”商标时,会不会误以为“冰泉”出了系列产品呢?正是加上了“百分百”这个修饰词,让广西梧州冰泉实业有限公司打起了3年多的商标保卫战,而且直到近日才尘埃落定。 广西梧州冰泉实业有限公司是我国最大的豆浆晶系列产品生产基地,也是“冰泉”品 牌的创始人,早在1995年11月就获得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批准,注册“冰泉”商标,注册号为第147742号和第1029634号,使该商标成为冰泉公司巨大的无形资产。2001年,冰泉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第787期《商标公告》上发现一通过了国家商标局初定审定并予以公告的商标与“冰泉”商标极为相似,只是在“冰泉”之后加上“百分百”两个类似于修饰的字,而且商标使用的商品也包括豆浆、豆粉、龟苓膏。冰泉公司立刻意识到,有人想搭乘“冰泉”品牌的顺风车。 经过进一步了解,该商标全称为“冰泉百分百”,注册号为1634926号,申请人是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百芬百食品有限公司。冰泉公司认为百芬百食品公司申请注册的“冰泉百分百”商标,带有模仿性,极易造成消费者的误任和混淆,并且商标使用在同类的“豆粉、豆浆、龟苓膏”等商品上,如获得注册必定侵犯冰泉公司“冰泉”商标申请在先的权利。为此,冰泉公司立刻作出反应,委托广西商誉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经多方调查,终于在今年9月,国家商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作出裁定:裁定被异议人(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百芬百食品有限公司)第1634926号“冰泉百分百”商标在“豆粉、豆浆、龟苓膏”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不予以核准注册。(何卫红胡育扩) 来源:法制快报 责编:梁凯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