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呈现四大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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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22:3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新华网郑州9月27日电记者从河南省公安部门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了解到,目前知识产权侵权现象在个别地区越演越烈,严重损害了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活动已经呈现出四大特点: 一是侵犯商标专用权现象突出。据统计,2001年至2004年上半年,河南公安机关共立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案件313起,占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立案总数的76.16%,被侵权商标 权利人既有国内企业,也有国外企业,假冒商标的商品类型五花八门,渗透到生产、生活各领域。仅2004年1月,郑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一起假冒一家国外公司的注册商标案,涉案金额便达1431万元。被侵权的大多为国内外的知名品牌,且种类繁多。侵权案件侵犯的对象大多是享誉省内、国内或全球的知名品牌,如莲花味精、王守义十三香、双汇火腿肠、洛阳轴承、东方红拖拉机等。二是单位犯罪增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单位犯罪所占比例较大的犯罪,而且一般是一些规模不大、效益不好或声誉不高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急功近利,大肆假冒他人的知名商标、专利,非法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扰乱市场秩序。 三是社会化趋势明显。侵权商品往往是多个地区、多个企业的新产品的组合物,销售范围涉及多个省市。今年4月,河南省洛阳、新乡等6个省辖市公安、知识产权部门联手查处了一起多个企业假冒外省一家玻璃公司专利产品案件,这些假冒公司相互分工,又相互合作,大肆生产假冒产品,向全省各地销售。 四是是犯罪的组织化、专业化趋势明显。一些假冒工厂隐藏在城乡接合部或者农村,有的地方甚至全家造假、全村造假;有的假冒工厂还不时更换地点,策划制假的首要分子并不露面,只与生产假冒产品的工厂主管人员单线联系,一旦被公安机关查获,扣留的只是假冒产品,千方百计逃避打击。 新华网梁鹏、涂先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