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水拆迁户状告国土局一案昨日开庭国土局请求驳回秀水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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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0:29 华夏时报 |
本报记者薛易报道昨天上午,秀水改造项目6户拆迁居民状告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一案在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但令人意外的是,庭审并没有进行到焦点问题———国土局是否曾“二次转让土地”上,双方代理人围绕朝阳法院是否应该受理本案展开争论,最终法庭宣布休庭。 昨天,开庭的消息引来了许多关注拆迁问题的人,旁听席上座无虚席,有同样面临拆 迁命运的普通居民,也有一直关注秀水街的学者和媒体。记者看到,原告拆迁居民一方有7人,被告方北京国土局则只有1名代理人出庭。法庭上,原告代理人朱彤一开始就单刀直入地提出,确认北京国土局与北京新雅盛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3月9日签订的《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撤销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3项诉讼请求。而被告北京国土局代理人却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朝阳法院根本不能受理这起诉讼,应当驳回起诉,原因是同一件案子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还没有审结。 这样,双方争论的问题就变成了朝阳法院是否应该受理的问题,一直到休庭,前后持续了20多分钟。 据介绍,北京国土局代理人所指的“同一件案子”是指,这些拆迁居民此前曾因土地使用权转让问题,向北京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北京市政府对此不予受理。而后,居民又就《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将北京市政府告到北京市二中院,目前尚未审结。但朱彤却认为,在北京市政府回复“不予受理”后,已经完成了复议程序,现在并不在行政复议期限内,而且两者根本不是同一案子,不应该影响本案的审理。 最终,法院决定休庭,针对被告所提出的驳回起诉的理由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将于10月10日上午公布。原作者:来 源: 华夏时报共有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