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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严防公车腐败 市厅级领导配车须到纪委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0:53 辽沈晚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丛焕宇报道 今后,市厅级领导干部配备小汽车必须履行两道程序:先由单位填表,然后再由本人签字。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沈阳市纪委传达贯彻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会议上获悉的。

  “借查处领导干部节日期间敛财、参与赌博等问题之机,沈阳市把查处领导干部超标配备小汽车情况也一并摸查。”沈阳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雅琴说。

  按照省纪委要求,从市厅级领导干部开始,建立备案报告制度,都填表记录。省管干部配备小汽车,由单位填表,乘车的领导干部本人签字,然后上报省纪委备案。此举可防止弄虚作假、推脱责任等现象。今后,沈阳市还将重点整顿县处级干部超标配备小汽车问题,目前正在起草相关实施意见。

  据介绍,10月10日至20日,沈阳市市级领导将带队检查13个区县(市)及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届时,超标小汽车也将被列为严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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