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品店开业 民政不再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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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1:32 燕赵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刘彬实习生牛琳)生产、销售丧葬用品不必再经行政许可,而只需到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即可。昨天,我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废止了《石家庄市殡葬管理条例》等5件法规中的6项行政许可规定。 此前,在省会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经县级以上民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而前不久在国务院取消的385项行政审批项目中,已明确 取消了此项,因此,此项行政许可也相应取消。与之相类似,经营集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今后也不必再经过邮政通信主管部门,改为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其他被取消的行政许可分别是,停止执行《石家庄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中第十一条的原有规定,今后单位和个人经批准在集贸市场内自建的永久性的经营设施,不必再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但规定今后只准用于经营,不准改做它用。 停止执行《石家庄市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原有规定,今后单位和个人进行美术、书法、摄影、雕塑作品、美术装潢经营活动,不必再经县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证;收售、展销、拍卖不必再报县级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行政许可证。 停止执行《石家庄市市区供水、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中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原有规定,今后经营洗车、建筑物清洗保洁等行业的单位和个人,须按规定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不必再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