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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三刀砍掉“广本”加急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1:43 京华时报

  作者: 记者王阳 实习生李杰琼来源:法官三刀砍掉“广本”加急费

  本报讯(记者王阳实习生李杰琼)为了心仪的“广本”,张先生心甘情愿地交了“加急提车费”。然而销售商的爽约让张先生没能按时提到车。近日,市一中法官从三方面批驳销售商的“加急费”。同时判决销售商把多收的钱退还给张先生。

  2002年10月,张先生在北京丰汇通顺汽车贸易公司看中了一辆“广州本田”。在“广本”热销没有现车的情况下,双方随后达成协议,张先生多交2.6万元“提车加急费”(收据单上写明是“加价款”),就可以在11月5日提车。但那天张先生并没有提到新车。协商后,交车的日子推后到12月17日。

  当日,接到提车通知的张先生却发现,新车的出厂标牌与合格证不符,并且车身也有一些划痕,所以没有提走该车。直到2003年12月23日,在张先生的多次催促下,他才最终取到了自己订购的“广本”。对该“加急费”协商不成后,张先生将对方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返还2.6万元加急费。市一中院的法官经过审查后认为,销售商没有丝毫道理不退张先生的加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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