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起草工作历经近十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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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1:57 新闻晨报 |
《决定》起草工作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任务正式提到全党面前。随后,在党的十六届一中全会、二中全会、三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各方面建设的成效最终都应该体现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上来、体现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上来;我们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 重点,持之以恒地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持之以恒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2003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2004年秋天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讨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并作出相应决定。会议同时决定,成立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文件起草组。12月18日下午,起草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具有历史意义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起草工作,正式启动。 2004年9月中旬讨论稿形成 此前首次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征求意见 7月31日,中央办公厅下发通知,向各省区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及党外人士代表发出征求意见稿134份,向63位党内老同志发出征求意见稿。 引人注目的是,这次征求意见的范围扩大到党的十六大代表,在党内产生强烈反响,被认为是“积极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有益尝试”。 8月1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南海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对《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9月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举行会议,再一次对《决定》稿进行讨论、审议。5天后,中央政治局举行会议,听取《决定》稿在党内外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进行修改后,将《决定》稿提请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经过又一轮比较大的修改,9月中旬,起草组拿出了《决定(讨论稿)》。 2004年7月底征求意见稿形成 首次在文件起草前就全会议题在党内外征求意见 2004年1月5日至13日,起草组分成6个调研小组,分赴江西、江苏、广东、福建、浙江、上海、内蒙古等13个省区市,就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行专题调研,最终形成20多份有分量、有见解的调研报告。 4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向中央和地方党委,重要骨干企业、金融机构、高等学校、军队系统的党委,征求对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议题的意见。 今年5月,胡锦涛总书记先后在南京、长春、北京召开3个座谈会,当面听取8个省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议题的意见和建议。与此同时,起草组负责人曾庆红、贺国强同志分别在武汉、兰州、上海、郑州、成都召开片会,当面听取23个省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 2004年5月2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举行会议,讨论、审议了《决定》初稿,提出了许多重要的修改意见。7月1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二次讨论《决定》初稿。8天后,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决定》初稿进行了审议。在7月底形成了《决定(征求意见稿)》。 2004年9月19日全会审议通过 通过前,《决定(讨论稿)》又作了58处修改 9月16日,备受瞩目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安排3个半天,对《决定(讨论稿)》进行讨论。起草组根据全会讨论的情况,对《决定(讨论稿)》又作了58处修改。9月19日下午3时,1.7万余字的《决定(草案)》摆在每位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的座席前。代表全党主张和意愿的《决定(草案)》,获得全会一致通过。 据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