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骑车人乘客司机分担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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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4: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成华法见习记者王仁刚为您报道 乘客下车拉开出租车车门时,迎面一位骑自行车女子躲闪不及,重重地撞在车门上,椎骨当场骨折,骑车女子随后将车主、驾驶员及乘客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3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2万多元。昨日下午,成华区法院进行了庭审。 2003年12月28日,杨宗学乘坐何某驾驶的川ATH591出租车,在成都一环路东一段182号处违章停车,当杨宗学打开车门下车时,将骑自行车的王蓉撞伤。后经成都市交警五分局调解,确定由杨宗学负事故全部责任,后经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调解,改由何某、杨宗学共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昨日庭审中,争论焦点一直在谁该对事故负责上,经过几个小时的庭审,法庭作出调解,原告在赔偿金额上也作让步,赔偿费降到11700余元,根据主责和次责来划分,由杨宗学承担了20%责任,赔偿金额为2800元,其余金额由何某承担,3方当事人对此均表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