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公经济人士中评优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8:45 解放日报 |
本报讯根据中共中央统战部和有关部门《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表彰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通知》精神,经中共上海市委同意,市委统战部、市社会工作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人事局、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共同商议,在本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每两年开展一次表彰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活动,并定于2004年9月至11月开展首届“上海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 改革开放以来,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上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为上海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对于树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良好社会形象,形成正确有力的政治导向,引导和激励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和建立一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队伍,促进本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