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进京车辆需持地市级政府部门介绍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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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8:47 胶东在线 |
胶东在线消息 记者昨日从市交警支队获悉,国庆期间,凡是外省市进京的车辆需开具地市以上政府部门介绍信。 据了解,从即日至10月7日,需进北京的烟台车辆,须到地市以上政府或相当于地市以上政府部门开具进京介绍信,再到市交警支队进行车辆检查,合格后,由交警支队在进京介绍信上加盖公章。凡需进入北京市五环路以内地区的,须持身份证、驾驶证、年检合格证以 及地市以上政府或相当于地市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进京介绍信,在进京办证处办理进京证,进京证有效期3天。另外,国庆期间外埠货运机动车一律不予办理进京证。为加强进京车管理控制,国庆期间,我省聊城、德州、滨州等市设立进京车辆检查站,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禁入。(曹杰向晖) 责任编辑:丁俊杰 来源:烟台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