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排水沟吞噬两男童性命 三单位成了被告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8:57 桂龙新闻网 |
北海市两男童溺死在烂尾路的排水沟内,其亲属认为烂尾路的开发商、施工单位及北海市建委均应对此事负责。2男童的父母于9月24日一纸诉状,将上述3单位推上了被告席,索赔死亡补偿金及丧葬费近17万元。 北海市疏港大道是一条停工多年的烂尾路。10年前修建该路时,施工单位在道路两旁挖了一些安装排水管道的深沟,这些深沟一直没有回填,有的积水深达数米。今年8月5日下 午,北海市2名李姓男童(两人是堂兄弟,一人7岁,一人11岁)在疏港大道与云南路交叉路口以东约200米处玩耍,不慎掉进附近一条敞开口子的排水道中,结果双双溺水身亡。2男童父母认为,他们的儿子溺水身亡所在的路段于1995年停建,其时整个疏港大道的路基已基本建成,部分路段的排水道也已挖好,但却未铺设水管,排水道内的积水深达三四米存在安全隐患。鉴于疏港大道的工程建设是由湖南国信北海某公司直接投资并具体负责工程的招标发包及施工指挥管理的,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某建筑安装公司北海分公司是2男童溺水路段污、雨水排水管道铺设工程的承包人,北海市建委是该工程的所有人,由于湖南国信北海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某建筑安装公司北海分公司对停工路段的安全防范问题未能进行妥善处理,也未在停工路段设置危险警示标志及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北海市建委作为该工程的所有人,未尽到管理义务,放任了开发商和施工单位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为,致使2男童在该处溺水身亡。故上述3单位均应对2男童的溺水身亡事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9月24日,2男童的父母同时向北海市海城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湖南国信北海某公司列为第一被告,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某建筑安装公司北海分公司列为第二被告,北海市建委列为第三被告,要求法院判令第二被告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某建筑安装公司北海分公司支付每名死亡男童家长死亡补偿金160140元、丧葬费6410元,并承担此案诉讼费用;其余两被告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海城区法院已立案受理此民事诉讼,将择日开庭对此案审理。 (段 扬 共 鸣) 来源:八桂都市报 责编:韦力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