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女友买辆摩托车 十七岁少年杀人抢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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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8:58 金羊网-新快报 |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邓灵 通讯员 李中原)为了给女友买辆摩托车,在车行售货员的一再催促下,17岁的张海(化名)竟铤而走险杀人抢劫。 张海1982年出生在河南省罗山县,案发前是一大厦的保安。2000年10月31日晚,张海与女朋友小米在花都区某车行看中了一款女式摩托车。据张海供述,当时他拿着信用卡与售货员一起去对面的工商银行取钱,但余额不足,他就说回公司拿钱。回到公司后,张海一筹 莫展。走出公司,张海看见八楼吴阿姨的房间灯还亮着,想起吴阿姨曾经想找他帮忙去教训一下老公的二奶,于是就去找吴阿姨,没想到吴阿姨说不想找人打二奶了,张海赚钱的希望破灭了。 这时,车行的人不断打电话催张海买车。张海一急,心生歹念,一把用手臂勾住吴阿姨的脖子,顺手在桌上拿了把水果刀,顶着她的背部,逼她打开保险柜,拿了里面的3500元。随后,他用水果刀在阿姨的腹、胸部捅了两刀。约两分钟后,阿姨倒下不动了。2001年1月18日,张海事发被捕。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海的行为已构成杀人抢劫罪。但由于张海作案时未满18周岁,故依法对他从轻处罚。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张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