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密帐案唯一在台的被告徐炳强获判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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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9:01 华夏经纬网 |
华夏经纬网9月28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国安”密帐案昨日下午4时一审宣判,目前唯一在台湾的被告、前“国安局”会计长徐炳强获判无罪。原本徐炳强于去年被控挪用“国安局”两亿公款的贪污罪,但是因为前“国安局长”殷宗文家属提供殷宗文的手札,显示当时公款挪用确有高层指示,因此徐炳强被合议庭判决无罪。 据悉,台北地检署于去年11月17日,以徐炳强、刘冠军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擅自挪用 “国安局”2亿5千万元公款,交给当时前“总统”李登辉的亲信,同时也是前台“综院”院长刘泰英洗钱,用做购买台“综院”办公室等开销,将徐、刘二人起诉并分别求刑15及12年。据了解,曾经参与运用“国安局”“巩案”代垫金援南非款项,用于购买台“综院”办公室等密帐的政坛高层,包含李登辉、前中华开发董座刘泰英、前“外交部长”胡志强也都因此出庭作证。而李登辉作为前“总统”还和本案中唯一在台湾的被告徐炳强当庭对质,徐炳强始终表示一切的运作都是高层授意,但李登辉则不断表示他毫不知情,但身为密帐资金流向的决策者,李登辉还是得接受调查。 (来源:华夏经纬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