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洗选厂赋予职工“六项安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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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9:0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本报讯(记者李国通讯员赵景权)重庆永荣矿业公司永川洗选厂近日一改过去安全生产领导说了算的做法,赋予职工“六项权利”,确保职工劳动安全权。 据该厂工会负责人介绍,这“六项权利”包括:车间、段、班凡在班前会上不讲安全,不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情况未通报的,职工有权拒绝到现场;现场工作中没有跟班安全员、班组长或安全联保责任人未落实的,职工有权停止作业;干部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 险作业,有危害安全的行为,职工有权拒绝生产,提出批评和检举控告;安全设施不完善,发现与“规程”不符的,职工有权对现场隐患责令整改或停业生产;安全措施未落实,直接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职工有权撤离现场;跟班干部、车间、段、班组长出班早,职工有权早下班。为了保障“六项权利”的落实,该厂设立了举报监督电话和奖励基金,鼓励监督举报的职工,同时对造成重大事故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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