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门出新规 取缔无证培训驾照门槛更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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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9:31 桂龙新闻网 |
自治区公安、交通等部门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整顿工作,重点清理无证培训、挂靠培训、擅自设立培训分校等违规行为。近日在桂林举行的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整顿工作会议,为此制定了《广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取缔无证培训 管理部门“脱钩” 《方案》明确要求:区内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辖区内的驾校进行清理整顿,对现有驾校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要求其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取缔无证培训、异地培训等违规行为。 此外,任何国家机构和交通、公安部门等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驾驶员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凡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必须与所办驾校或培训班彻底脱钩,在驾校任职、兼职或参与经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彻底退出。 确保场地 持证上岗 《方案》指出:各驾校应有自备或租用的训练场地,租用教练场地的应签订5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用合同;同一块训练场地不得有两个以上驾校同时租用。 公安部门要对考试员一律重新考试,严格实行资格认证,考试员统一持《教员准教证》上岗。今后各驾校在更新、新增教练车时,应将计划更新教练车的种类、型号及数量向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批准后方可购置。培训机构还应注意考试车型的变化,教练车尽量与考试车型一致。 鉴于我区目前驾校数量过多、布局不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实际情况,今后将严格控制对新申办驾校的审批。凡新申办的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必须全部购置符合规定的新教练车,购置旧教练车的,一律不予审批。 违法违规 实行“倒查” 按照《方案》布置,公安部门将尽快完成驾驶员档案的清理工作,重点清理大客车、大货车两类驾驶员档案,着重对驾驶员培训考试程序、驾驶证信息、违章记满12分的情况进行集中清理。 《方案》还要求相关部门建立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倒查制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驾龄在3年以下的驾驶员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要对培训、考试、发证情况进行倒查;对未经培训或达不到规定培训学时要求就核发、买卖培训记录的驾校,交通、农机部门要严厉查处。 驾照考试 “门槛”更高 新的规定出台后,考驾驶证的难度比以前更大了。按照《方案》规定,年内所有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考试均实行“无纸化”,汽车驾驶员科目二实行“桩考仪”考试,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并记录考试成绩,减少考试员自由裁量权;同时,考试、发证程序会更加严密,考试难度也会增加。(记者郑兴) 来源:南国早报 责编:韦力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