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优惠鼓励企业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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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12:08 深圳商报 |
深圳海关推出进出口企业诚信推选标准和鼓励办法 11项优惠鼓励企业诚信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苏海强刘洪恩通讯员宋亚东)备受关注的“深圳首届进出口企业诚信推选活动”在11家指导单位的全力支持下正顺利推进。昨日,评委会收到《深圳 海关对企业实施信用等级管理暂行办法》。深圳海关关长邹志武说,信用等级管理是规范进出口企业行为、打击走私和服务经济的有效途径,深圳海关全力支持“进出口企业诚信推选”和企业信用等级管理活动,努力开创打私综合治理和服务深圳地方经济发展新局面。深圳海关调查局有关负责人说,此次公布的《暂行办法》对高信用诚信企业列出了具体的优惠、鼓励办法,在深圳首届“进出口企业诚信推选活动”中入选的企业可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 该负责人介绍说,在海关注册登记两年以上,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和相应的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连续一年无走私行为,半年内无违规行为,连续两年内无拖欠海关税款、加工贸易合同按期核销的进出口企业,可评为高信用等级企业。高信用等级企业将享受11项优惠、鼓励措施。比如,对此类企业申请的按规定允许担保放行的货物,海关凭企业提交的保函验放,免收保证金。企业进口海关必检商品目录中商品时,可免予取样化验。 该负责人强调,在对高信用等级企业出台鼓励措施的同时,海关对信用等级低的进出口企业将加大监管力度。(《暂行办法》全文见A2版)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苏海强刘洪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