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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的借读费为何还不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14:02 沈阳晚报

  9月27日,读者江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反映,“现在有政策,学校对农民工子女不再收取借读费了,可孩子的学校就是以文件还没有下发为由,拒绝为我们退还借读费。”

  江女士告诉记者,她家是新民市胡台镇农村户口。一家人来到沈阳市三台子地区做小生意已经十五年了,可家里的户口一直没有落上。由于家是外地户口,江女士的孩子今年小学毕业后,不但没有领到毕业证,更不知道该去哪所初中。得知教育部门将孩子分到了沈阳 市第十六中学,江女士才总算放了心。可当时按照要求,像他们这样的外地打工者子女入学,还得交纳2400元借读费。8月27日,江女士无奈把辛苦积攒的2400元借读费交齐后,才顺利地把儿子送上了学。

  此后,江女士在报纸上看到了取消外地农民工子女上学的借读费,已经收取的要给予退回的消息。9月下旬,和江女士一起摆摊做生意的两名打工者告诉江女士,他们已经按照政策上说的,到学校把借读费退了回来,并建议她也应该去退回借读费。9月22日,江女士来到第十六中学,要求退还借读费,可校方给她的答复是,学校还没有接到这个文件,不能将借读费退还给江女士。

  记者连线:记者随后与沈阳市教育局取得了联系,宣传部一位姓曹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关于“取消民工子女借读费”的文件已经下发了,学校应该按照政策执行。

  27日,记者与第十六中学取得联系,当记者就江女士的问题询问王校长时,王校长表示,由于政策上对城镇和农村户口不同人群是否收取借读费有所差别,关于江女士的借读费返还一事,需要皇姑区教育局对江女士家的户口本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教育部门查明江女士家属于农村户口,学校会如数退还这笔费用的。链接:政策解读

  日前辽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制订了教育收费管理规定,取消农民工子女借读费。此前沈阳市教育局曾经暂停借读费的收取,并表示如果此项收费被取消,部分学校已经收取的借读费将如数退还给家长。

  沈阳中小学校收取借读费的标准已经最后敲定。新规定的借读费标准的最高限额为小学每生每学期2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400元。据悉,新规定的收费标准将于2004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

  据了解,借读费是针对户口不在本市或本县行政区域内、确需借读的学生而收取的费用。对于每个需要借读的学生还需要经当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入学后,有关学校才可按规定收取借读费。此次敲定的借读费标准适合用于省内国家级企业、事业单位办的小学、初级中学(含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初级职业中学和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本报记者刘洋

  实习生朱瑞记者热线:8881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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