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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两名农民制造假币700万元一审被判处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14:09 检察日报

  伪造人民币700多万元的浙江省“3·31”特大伪造货币案,经温州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温州市中级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伪造货币罪判处陈朝锁、杨志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冯世皮、缪陈叶也因同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悉,此案是目前浙江省公安机关现场缴获假币数额最多的伪造货币大案。2002年年底,苍南县农民陈朝锁起意伪造人民币牟利,遂租借苍南县芦浦镇一住房作为印刷点,并 纠集了懂印刷技术的杨志轮一起制造假币,同时购得一台八开平版胶印机。2003年9月,陈朝锁又纠集冯世皮当帮手,先后四次印刷第四版10元面值和5元面值的假人民币。今年3月30日,陈朝锁将印刷完毕的300万余元假人民币,运至苍南县龙港镇由缪陈叶进行裁切。次日,陈朝锁将裁切完毕的150万元的假人民币,托运至广东省陆丰市。当晚,获知线索的浙江省、温州市和苍南县三级公安机关联手侦破此案,并将陈朝锁等四人一一抓获,后在制假与裁切窝点内缴获伪造的人民币共计成品201万余元、半成品391万余元。(记者范跃红通讯员曹根华)(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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