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万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下拨贵州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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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18:07 贵州都市报 |
昨日,记者获悉,省财政厅和民政厅日前联合下文,将中央拨付我省的1100万元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金下拨到全省各地。 据介绍,今年以来,我省先后遭受了干旱、风雹、洪涝、滑坡泥石流、病虫、地震等自然灾害,全省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3.77亿元,党中央、国务院获悉情况后,日前向我省受灾地区下拨了1100万元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款项转达我省后,省民政厅、财政厅立 即将款项根据灾情情况进行分配,及时下拨到全省各地受灾地区。同时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救灾款必须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严禁扩大使用范围,不得平均分配,不得截留、挪用,不得实行有偿使用,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或预留资金;救灾款的发放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作者:国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