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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慈善演出亏损170万 组委会尴尬应对讨债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00:59 京华时报

  6月11日,四川省慈善总会为募集资金进行慈善救助,举办“希望之声”大型慈善演出。根据四川省文化厅事后发布的情况通报,这场演出中,组委会共收入130万元,各项支出达300多万元,直接亏损170多万元。

  一场慈善演出究竟为何亏损上百万元?演出已结束三个月,但余波远未平息。

  组委会尴尬应对讨债者

  9月23日上午,四川省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秀华在办公室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一名中年妇女突然冲了进来,要求“希望之声”慈善演出组委会归还欠她的款项。在这场演出中,杨秀华担任了组委会秘书长。

  杨秀华好不容易才劝走了那名妇女,重又坐回到办公桌前。她(他)说:“这段时间,办公室门槛都快被讨债者踩平了!”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两个小时里,杨秀华至少接了4个讨债电话。

  在首届“希望之声”大型慈善演出举行之前,为了使演出能够顺利进行,主办方四川省慈善总会以组委会的名义多方借款上百万元。演出结束后,收支计算结果是:直接亏损170多万元。

  杨秀华被讨债者围堵的时候,四川省文化厅市场稽查总队陈总队长正在向参加慈善演出的演艺人员追讨欠款。杨秀华说,她(他)几乎每天都要给陈总队长打电话,询问讨要演出费的进程。“他们将演出费退回来后,就可以先还一部分欠款。”

  另一方面,位于成都市清江东路198号的组委会办公室里仍有几名员工坚守。组委会办公室主任李晶告诉记者,今年3月份之后,她们十几名员工就一直没有领到工资。她们于去年11月份加入了组委会,前期还能领到工资,后来组委会承诺拖欠的工资等慈善演出结束后,从演出成本中扣除发放。

  “现在慈善演出亏了,我们怎么办?”李晶说。

  李晶说,组委会办公室还有大量的资料、文件、遗留的两万张入场券以及财务账目全都无人接收。演出结束后的三个月里,李晶和其他几名组委会工作人员每天坐在办公室,却无所事事。“不敢走啊!没有人说组委会撤消了,万一资料、钱出了问题怎么办?”

  首届“希望之声”大型慈善演出是四川省“希望之声”大型慈善救助活动之一。主办单位为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慈善总会。杨秀华说,举办这场大型慈善演出的目的是增强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慈善公益意识,募集慈善基金,救助灾民,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失学儿童等弱势群体。

  “本来是一件好事,现在不但欠了债,还背上了骂名!”杨秀华说。

  慈善演出混乱中进行

  杨秀华介绍说,四川慈善总会自1995年成立以来,一直没有举办过大型慈善活动,四川的慈善总收入10年来只有两三千万元,而在慈善事业发达的上海、浙江等地,一年的慈善收入就达一亿元。因此,“四川急需这样一场大型慈善演出”。

  6月11日晚8时,筹备时间长达三年的四川首届“希望之声”大型慈善公益演出活动拉开帷幕。

  “演出就要开始了,因为没有给足演员出场费,演员们拒绝登台演出。”杨秀华说。

  同样,因为没有给足场地使用费,体育中心拒绝开门放观众入内,现场灯光也出了问题。

  杨秀华说,组委会委托演出公司一共请了11位演员,四川慈善大使刘德华和彭登怀没收出场费,有8位演员收取了60多万元的出场费。

  当晚涌进成都市体育中心的观众约有1万人。晚8时已过,演出却迟迟未开始,许多观众离座高声呼喊演员,现场有些混乱。此时主办方与组委会均无力控制场面。

  为使演出能够进行,四川省民政厅厅长姜保山以组委会的名义紧急借款三四十万元,加上现场票款,足额支付了演员出场费和场地使用费。

  当晚9时许,演出开始。

  亏损170余万元被举报

  按照组委会事先做的预算,本次演出共设32242张入场券,其中2000张入场券不参加抽奖,不设金额,另外三万余张入场券按80%的入座率计算,门票收入应为872万元,加上赞助单位提供的100万元赞助费,总收入应为972万元。

  组委会核算的演出成本是:演员费用约180万元、灯光费用约60万元、奖品费用250万元、广告费用约20万元、场地费用60万元、演员吃住行约20万元,共计590万元。这样算下来,这场慈善演出应该收入382万元。

  但是,事实上,这场演出中,组委会全部收入只有130万元,其中包括门票收入70万元和赞助费60万元。而此次演出的各项支出分别是:成都市体育中心场地费60万元、演出器材租赁费39.5万元、宣传费40万元、汽车兑奖36万元,支付给北京天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演员出场费126万元,各项合计为301.5万元。

  在这场演出中,主办方四川慈善总会共亏损170多万元。

  因演出前,组委会曾多方借款。演出结束后,债主们纷纷前来慈善总会讨要欠款。

  7月初,接到举报的文化部,开始派员调查四川“希望之声”大型慈善演出。

  分析慈善演出为何亏损

  四川省文化厅有关人士认为,演出巨额亏损,可归结于如下原因:

  演员出场费数额巨大

  组委会付给负责邀请演员的北京天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26万元的演员出场费。其中,演员们实际收到的出场费如下:王杰和姜育恒各17万元、田震6万元、巫启贤和顺子各6.5万元、黄安7万元、斯琴格日乐5万元、周鹏2万元。演出门票收入微薄

  此次演出门票共32242张,实际卖出4234张票,共回收票款约70万元。

  另外,此次演出赠票达6000余张,价值200多万元的门票实际没有回收票款。其余两万余张票到现在还压在组委会办公室。

  演出各项收费偏高

  慈善演出不同于商业演出,各相关单位只能收取成本费。而此次演出中,成都市体育中心收取场地租费高达60万元,成都市演出公司收取承办费4万元,成都战旗音响工程有限公司收取演出器材租赁费39.5万元。

  四川省文化厅在公布的情况通报中指出,这些收费明显过高。

  赞助费与赠票价值相抵

  赞助单位四川元亨集团公司实际提供的赞助费是60万元。组委会人士称,这是组委会付出2000张门票的代价“换来”的,而这2000张入场券的票面价值是61万元,赞助费其实与赠票价值相抵。

  元亨集团董事长助理刘洁华接受记者采访时则称,签订赞助协议时,2000张赠票等条件都是组委会提出的,他们只是按合同行事。

  四川省文化厅有关人士表示,首届“希望之声”大型慈善演出活动,是一场打着慈善旗号,以虚假文件报批、违规操作的营利性演出。

  承办单位互相指责

  2001年,四川慈善总会发起“希望之声”大型慈善救助活动,同时成立活动组委会。其后,曾有两家承办单位介入其中。前一家是中国名牌产品市场保护调查所四川工作部,其负责人名叫黄光仁。此后,由于四川省政府认为中国名牌产品市场保护调查所四川工作部并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单位,不同意由该单位承办。演出计划暂时搁浅。

  2003年10月,黄光仁提议,以自己担任常务副院长的四川侨光东方文化科技研究院(以下简称侨光)作为大型慈善演出的承办单位,这一提议得到四川慈善总会的同意。2003年11月17日,四川慈善总会和侨光签订协议,委托后者全权承办慈善演出。

  四川省慈善总会副会长、秘书长杨秀华说,按照双方的协议规定,慈善总会并不参与具体操作,而只是负责给活动“出出点子把把关”。“此后侨光到底是怎么运作的,我们不清楚。”杨秀华说,直到演出当晚,演员们拒绝登台,他们才知道“出事”了。

  黄光仁则对记者称,侨光实际上并没有参与具体操作。黄说,承办此次活动的本意是想通过慈善演出提高侨光的知名度,但后来发现活动支出太大,遂赴北京寻找项目支持,期间,并没有参与有关演出的具体操作。

  黄光仁认为,慈善总会并没有履行协议中“提供政策依据和运行监督”的职责,侨光也没有从这场演出中获得任何好处,甚至在有关演出的所有宣传资料、合同及文件中均没有出现侨光。

  记者调查得知,侨光是四川省侨办下属的一个单位,其主要业务是中医中药保健、收集民间祖传偏方,同时研究东方文化,为海外华侨提供服务。研究院法人代表远在美国,黄光仁全权负责研究院工作。

  可以证实的是:侨光不具备演出经纪资格,此前没有组织过慈善演出或商业演出,在演出方面没有任何经验。

  为什么选择一家没有任何演出组织经验的研究院来承办此次演出?杨秀华对此的解释是,黄光仁2001年通过中华慈善总会某领导人介绍,参与了四川省“希望之声”慈善救助的很多活动,加上黄光仁一再坚持承办“义演活动”,慈善总会架不住黄的“软磨硬泡”,就签订了协议。

  用虚假协议获取批文

  由于组委会、侨光均不具备演出经纪资格,不能承办演出活动,今年4月29日,四川慈善总会与成都市演出公司签订了演出协议书,由成都市演出公司负责邀请刘德华、姜育恒等7位港台艺人参加“希望之声”大型慈善演出活动。成都市演出公司由此成为慈善演出的承办单位。

  记者了解到,5月8日,成都市演出公司向四川省文化厅提交了关于邀请刘德华、姜育恒等赴成都参加2004四川“希望之声”大型慈善演出活动的报告,并附有以成都市演出公司名义与刘德华、姜育恒等艺人签订的演出合同(以上合同均注明为大型慈善救助演出活动)。5月11日,四川省文化厅同意并报文化部审批,文化部5月25日下发批文同意演出。

  从程序和报批文件上来看,一切都是照常进行的,但四川省文化厅调查后发现,今年4月23日,即在四川慈善总会与成都市演出公司签定演出协议书之前,组委会即向没有演出经纪资格的北京天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发出委托书,委托其办理此次演出的组织邀请相关演员及有关手续问题。5月7日,组委会又与北京天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演出合同书,“邀请艺人王杰、姜育恒、顺子、汤镇业等参加演出一场。”慈善总会负责支付给北京天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费用160万元。

  四川省文化厅有关人士在媒体通报会上表示,四川慈善总会与成都市演出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只是为了骗取文化行政部门的批文,是一份假协议。成都市演出公司报四川省文化厅和文化部审批的合同,实际上是由组委会以成都市演出公司的名义与演员们签订的。成都市演出公司在申报时隐瞒了组委会拟向演员支付出场费的事实。

  5月12日,成都市演出公司与组委会签订了一份协议,明确由组委会作为承办单位,负责邀请刘德华等演员参加本次演出活动,并负责支付所有演员的一切费用(演出费、场地费、交通费、税收等),成都市演出公司负责涉外部分的报批和办理演出相关手续,为此成都市演出公司收取承办费4万元。

  9月25日,成都市演出公司副总经理米文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6月11日的慈善演出,当时他们并不想接,可是由于省民政厅、慈善总会的领导出面,由不得他们不接。

  利用虚假的文件弄到了文化部的批文后,一场以慈善名义进行的商业演出就开场了。

  文化部作出处理意见

  目前,文化部已就调查结果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四川省慈善总会作为慈善演出的主办单位,对演出筹备和组织活动监管不力,委托既无资金又无经验的单位操作,对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制止,负有责任,予以通报批评;

  成都市演出公司提供虚假文件,倒卖政府许可,收取高额费用,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责成四川省文化厅追缴其收取的费用,停止半年涉外演出经营资格,并处罚款;

  北京天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无演出经纪资格,擅自与组委会和演员签订代理演出合同,非法获取高额演出代理费,责成四川省文化厅追缴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成都市体育中心明知此次演出是公益慈善演出,仍收取高额场地租金,违反规定,责成四川省文化厅会同有关部门核算其必要的演出成本,超出部分全部追缴;

  参加此次演出的演员明知或者应知此次演出为慈善演出,仍收取高额出场费,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责成四川省文化厅会同民政部门按规定核算演员必要的成本开支,超出部分全部予以追缴,并予相应处罚。

  9月8日,四川省文化厅召开媒体通报会,向参演的演员追缴出场费,并称:,“如果不退款,将禁止他们来四川演出。”其中包括:黄安(7万元)、姜育恒(17万元)、王杰(17万元)、顺子(6.5万元)、巫启贤(6.5万元)、斯琴格日乐(5万元)、田震(6万元)、周鹏(2万元)。

  通报会之后,斯琴格日乐、田震、周鹏3人已将演出费退回四川省文化厅。此外,北京天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已经退回其所赚款项26万余元,成都市演出公司退回23万元。本报记者 王家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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