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助学贷款政策出台 民办高校生可获助学款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01:00 京华时报 |
本报讯 (记者张灵)记者昨天从市教委获悉,北京市属市管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已正式出台。这项新政策对国家近日颁布的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了补充,具有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质的民办学校的计划内学生,将能与公办高校学生一样享受国家助学贷款。 2学院10校名列其中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属市管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最大的变化就是增加了对民办学校学生的补贴政策,但能享受该政策的学生必须为具有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质的民办学校的计划内学生,北京城市学院、吉利大学等10所民办学校,以及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和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两所公立大学的二级学院属于符合此条件的院校。对于此部分符合条件的民办校学生,其贴息全部由财政负担,风险补偿金则由学校与财政共同负担。贷款政策比肩公办校 本次出台的助学贷款政策沿用了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即:还贷年限延长至6年;学生在校期间免交贷款利息;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担50%的风险补偿金对经办银行给予补偿;招标选择经办银行等。经办银行招标已开始 目前,市教委已向15家银行发出邀请标书,启动经办银行的招投标工作,计划于10月15日组织买标银行竞标,确定经办银行。各买标银行有20天准备标书的时间,中标银行经专家评审后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