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承担按揭债务 青岛市民婚后公证升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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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06:46 大众网 |
记者 刘国良 报道 大众网青岛讯 “我们结婚一个月了,想公证一下房屋产权。”9月27日上午,市民王先生和李女士夫妇一起来到青岛市北区第二公证处,就婚后房屋产权和债权进行了公证。本月初以来,该公证处已接办20多起类似的婚后公证;而去年这个时候,每月只有两三起这样的公证案例。 婚后公证为何升温?据该公证处公证员徐立介绍,根据新的婚姻法,夫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债务债权将转化为共同债务,现在,在岛城按揭购房购车者占了很大比例,如果夫妇中有一方不愿承担按揭产生的银行债务,可以通过公证方式予以确认。否则,就意味着夫妇共同承担按揭债务。来这里进行此类公证的大都是这种情况。 与婚后公证升温形成鲜明对比,原先稳中有升的婚前公证则受到冷落。一位公证员介绍,去年,每月都有十几例婚前公证,而现在只有一两例了。“因为原来的婚姻法规定,夫妇结婚后,不动产8年后、动产3年后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而新法则规定,婚前财产除了特别约定为夫妇分别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均为共同财产,这样就没有必要再去公证了。”一位公证处工作人员这样解释。(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