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军区某团党委依法规范议事决策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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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07:40 解放军报 |
9月7日,北京军区某大功团召开党委全会,17名营连职后备干部在会上公开述职,正副书记与党委委员一样,以不记名方式现场打分,并根据干部岗位空缺数量确定拟提人选。随后,常委会按干部的得分排序和专业分工等情况,为13名干部定岗定位,上报上级党委。这是该团党委依照法规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在重大问题上强化集体领导采取的又一举措。 在从严治军的探索实践中,这个团党委自觉强化法规意识,用《军队基层建设纲要》 、《政工条例》、《军队党委工作条例》等对党委决策、工作指导进行对照检查。他们发现,由于没有坚持好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在重大问题上常常出现常委会代行党委全会职能的现象。这种违反党委议事决策程序的现象,既制约了党委委员参与决策的积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决策的科学性。为此,团党委严格对照新颁发的《军队党委工作条例》查不足、定措施。8名常委自觉接受党委全会的监督,凡干部使用、重大事项和3万元以上的大项开支,均要由党委全会集体研究。今年以来,团里在决策新建公寓楼、团史楼、生活服务中心改造等大项建设项目前,都将党委会议题提前预告,在委员中广泛征求意见,带着官兵的意见参与决策,先后否定了装修大门口、新建招待所等5个没获全会通过的议题,有效防止了正副书记“拍板”、主官“个别授意”、部门本位主义等现象。(凡向峰、特约通讯员覃照平)(解放军报2004年09月29日第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