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院禁带外饮非霸王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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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07:51 重庆晚报 |
羊城晚报28日讯 消费者李冰状告北京华星影院“禁带外饮”属霸王条款。27日上午,北京海淀法院一审驳回了他要求取消“禁带外饮”的规定。该院认为,华星影城的做法在法律上是不禁止的,因此没有过错。 据报道,2003年12月21日,李冰到华星影院准备看电影。因手上拿了从外面买的饮料,被工作人员禁止入场。于是,引发了一场质疑霸王条款的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华星影城 在多处观众须知中均作出“禁止携带外购饮品入场”的提示,这在法律上是不禁止的,从而不能确认经营者的恶意或过错。对此判决,原告律师称“一定会上诉。”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