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脱逃 治安员失职被判刑1年缓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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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08:43 桂龙新闻网 |
看守失职,导致犯罪嫌疑人逃跑。日前,负责看守犯罪嫌疑人的4名治安队员和巡警队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罚,其中一名治安队员周某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逃脱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32岁的周某是合山市公安局聘用的治安队员。今年4月13日,一名涉嫌强奸及抢劫罪的男子廖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执行刑事拘留后,为了确保审讯效果,廖被留置在里兰派出 所里。当晚,公安机关指派了两名巡警,配合派出所的周某和另一名治安队员一起负责看守,有关领导还一再叮嘱这4名看守人员要认真履行看守职责。次日上午,当公安人员的审讯工作结束后,因为负责看守的周某等4人不负责任,导致犯罪嫌疑人逃脱。看守人员首先将犯罪嫌疑人廖某的双手铐在留置室外的铁窗窗枝上。之后,两名巡警便到治安室的床上休息,一名治安队员也因为打瞌睡,独自到治安室的门外散步。当廖某的身边只剩治安队员周某一人看守时,廖对他提出,手铐太紧了,要求放松一点。周某上前替他松了一下手铐后,随手将手铐的钥匙丢在了附近的桌面上,然后就到附近的办公室看起报纸来。而廖立即用脚将钥匙弄到身边,偷偷打开手铐,并逃离派出所。 廖某脱逃后,至今尚未抓获。事发后,公安机关对当时负责看守的2名巡警和2名治安队员分别予以了辞退等处罚。周某被检察机关指控“失职导致在押人员脱逃罪”,依法向法院提起了公诉。日前,一审法院对该案审理后,作出了如上判决。(记者毛梓林通讯员韦永宣) 来源:新桂网 责编:邱立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