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起争执 刀砍被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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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09:49 每日新报 |
张北周莉颖邢泉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周莉颖通讯员邢泉】一名男子因渔网丢失与被害人发生争执,遂持菜刀和木棍将被害人砍致毁容的后果。日前,本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半。 法院经审理查明,曾经受过劳教处罚的被告人张某系本市无业人员,今年 49岁的被害人以个体捕鱼为生。今年5月12日下午,被告人张某因丢失渔网一事与被害人发生矛盾,遂心怀不满。当晚11时许,被告人张某持菜刀及木棍,窜至本市河西区被害人的住处,持刀将被害人的头部及背部砍伤,并用木棍击打被害人的头部,造成被害人毁容后果,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两日后,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张某抓获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