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施居住证制外地人住3天以上需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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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23:31 华夏时报 |
中国上海实施居住证制外地人住3天以上需办上海实施居住证制外地人住3天以上需办http://www.chinatimes.cc华夏时报·华夏网2004-9-30 本报讯10月1日起,到上海居住3天以上的非该市户籍人员就要办理居住登记,申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记者前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10月1日起居住证制度将在静安区静安寺街道、闸北区大宁路街道、宝山区泗塘新村街道和罗泾镇试点发证,预计10月8 日,上述社区将迎来第一批办证人员。在此基础上,上海将争取在今年年底明年年初向全市全面推行新的居住证制度。根据《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在本市居住3天以上的来沪人员,均要到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登记,申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其中前者的有效期为6个月;后者的有效期分为1年、3年、5年三种,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的来沪从业人员,可以自愿申领。 试点期间,《上海市居住证》工本费按原规定标准减半收取,每证25元人民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只须交纳25元的IC卡押金。 而此前推行的暂住证将和居住证并行一段时间。试点社区的来沪人员已办暂住证的,有效期内视同办理居住登记。(丁利民)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