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生态建设渐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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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0:05 中国环境报 |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山西省第十次小流域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经过20年的不懈努力,山西省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全省林草植被覆盖率由1983年的7.2%提高到2003年的19.9%;水土流失面积由原来的10.8万平方公里减少到9.3万平方公里,降低了14%;强度以上土壤侵蚀面积由4.6万平方公里减少到2.7万平方公里,降低了41%;全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保存面积达到4.75万平方公里,治理度达到44%。2003年,全省减少土壤流失1.11亿吨,比1983年降低24%,其中减少入黄泥沙0.9亿吨。 针对山西省水土流失严重,水资源紧缺,生态环境脆弱的基本情况,山西省历届省委、省政府把水土保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从1986年开始,便坚持每两年召开一次小流域治理工作会议,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广新经验,并适时提出了“以大流域为规划单位,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的战略方针。经过20年的艰辛努力,目前该省小流域治理已经取得丰硕成果,上万条经过治理的小流域,星罗棋布在全省各地,先后有太原、晋城两市,偏关等15个县(区),以及167条小流域,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十百千”示范工程。这些示范市、示范县、示范小流域已初显大流域示范区建设的规模。 在此次会议上,山西省明确提出了小流域治理新的目标:水土流失年治理进度确保3%,力争4%,年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40亩以上,生态自然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以上,力争到“十五”期末,建成永定河上游、汾河上游、小浪底和三门峡库区等九大流域(片)生态示范区。 会议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和组织形式,充分调动全社会开展小流域治理的积极性,推行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资金报账制等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四荒”拍卖,落实生态建设成果管护主体;要大力推行大户治理和专业队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