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废止千余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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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0:12 大连晚报 |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29日通报,公安部日前废止了7件公安部部门规章和1077件规范性文件,并拟对27件部门规章、13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这是公安部一年来全面清理公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取得的成果。 目前,公安部共清理出新中国成立以来现行有效的公安部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880件。对于清理出来的上述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安部逐一进行了认真研究,决定废止部门规章7件 、规范性文件1077件;决定修改部门规章27件、规范性文件139件;决定保留部门规章28件、规范性文件530件。公安部废止的7件部门规章是:《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班)管理办法》、《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管理办法》、《消防监督程序规定》、《农用运输车安全基准》、《摩托车安全基准》和《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作者:据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