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举办庭内海事审判业务讨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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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0:18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
庭内业务讨论会,是青岛海事法院各审判庭讨论和研究当前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热点问题,以求更加公正有效地适用法律,更好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形式。9月21日下午,青岛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举办了庭内海事审判业务讨论会,副院长刘平出席了讨论会,山东外运以及海师、德恒、文康、海之诺等青岛知名律师事务所派人参加了讨论会。 本次讨论会主要围绕“船代货代中垫付行为的性质”、“就船舶碰撞引起的财产损失 货主如何向承运人索赔及海商法169条的适用”、“船舶优先权的转让条件及其范围”等8个当前审判实践中遇到较多的、各方理解不尽一致的问题进行讨论。每一个问题均以案例形式提出,与会人员分别从外运实务操作、法律关系分析、法律运用及法条理解等多方面进行讨论。大家都充分发表意见,气氛尤为热烈。最后,讨论会对相关问题形成了多数意见,在审判实务中起到参考作用。由于海事审判的专业性和海事海商案件与航运、水产、货代船代等行业的密切联系性及复杂性,在审判实践中常常会对各种法律关系和法律适用问题产生不同的理解,于是,各审判庭举办庭内学习会或讨论会的做法已在全院形成风气,这将对青岛海事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和审判人员的培养起到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青岛海事法院将对这一成功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郭俊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