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炸药还是毛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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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1:19 北京晨报 |
晨报西安专讯9月26日,一陕西籍男子冲进甘肃省文联家属院向欠债人讨债,女主人伺机报案称,该男子怀揣炸药。当该男子拿到钱后走出家属大院时,兰州警方狙击手将其击毙。而被击毙男子的家属称该男子根本没有带炸药。日前,死者家属和律师等赶往兰州与当地警方交涉。同时,兰州警方在局势已经缓和的情况下,仍开枪击毙讨债者也引起广泛质疑。 “哪里有炸药?塑料袋里装的是毛巾……”在西安市北郊被击毙的姜云春家里,其妻 李粉莲捧着丈夫的遗像哭着说:“兰州警方必须说清,他们击毙姜云春后,发现了炸药没有。”据李粉莲说,今年3月份,姜云春曾到兰州找合伙人张凤林要过账,但没讨到。到5月后,张凤林的电话再也打不通了。9月25日,姜云春对她说“准备去兰州一趟,看能不能要点钱”。当日吃过晚饭后,家人帮姜云春收拾行李。害怕毛巾弄湿其他东西,姜云春的儿媳专门找来一个塑料食品袋。半个多小时后,姜云春“背着黑挎包,拖着假肢,拄着拐杖,搭了一辆三轮摩托车离开了家”。李粉莲哭着说,“摩的”司机能证明姜云春直接到了火车站。从时间上分析,姜云春下火车后直接到了张凤林家。他没时间买炸药,而且人生地不熟的,他上哪儿去买炸药,谁会卖给他? 西北政法学院离休教师石文琰表示不能理解兰州警方的行为,他说:“姜云春讨债的方式是不当的,但在拿到钱走出来、局势已经缓和的情况下,警察开枪明显属于不当行政行为。” 兰州市公安局日前表示,如果姜云春身上确实带有炸药,走出家属院大门就是市区繁华地带,其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当时现场指挥员作出开枪的决定是有道理的。但从死者姜云春身上搜出的塑料包到底是不是炸药包,目前还没有最终确定,警方还在进一步查证中。 《华商报》供稿/图案件起因 张凤林的债权人之一、姜云春的合作伙伴吴长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讲,7年前,他和姜云春合伙出版发行《歌唱祖国》等碟片60万张,给甘肃省文联文化社的张凤林发去32万张价值28.8万元。后来姜云春和吴长安等人到兰州找张凤林要账,结果却只要到5000元。新闻回放 姜云春26日被击毙全过程 7时 姜云春来到甘肃省文联家属院,向张凤林讨债。 8时 张凤林之妻报案称,姜云春从怀中掏出炸药,警方随即赶赴现场。 10时 民警进入楼内,10多分钟后走出该楼。 12时 3名狙击手到射击位置。 14时 民警潜入楼中查听动静,发现张凤林家有电视声音。 15时 张凤林之妻在警察陪同下进楼,10多分钟后再次离开。 16时17分 姜云春走出张凤林家,警察鸣枪警告。 16时20分 警察二次鸣枪并口头警告无效,狙击手扣动扳机,姜云春被击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