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四业主终审获赔损失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1:24 京华时报

  作者: 记者王阳 实习生李杰琼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阳实习生李杰琼)把市政用地和消防用地圈起来,在售楼广告中描绘为50个停车位。上当受骗的于先生等富宏馨居的4位业主将开发商北京长城房地产总公司告上了法院。近日,市一中院做出终审判决,长城公司需赔偿于先生等四位业主每人2万余元,共计11万余元的损失。

  1999年6月,于先生等4人先后购买了西城区富宏馨居的楼房,其售楼书中明确地提供了“50个以上停车位”。

  1999年7月,入住后的于先生等人却发现,广告中的车位是公用地,根本不属于开发商。于是,在2001年6月,于先生等人向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但没有结果。去年7月,于先生等人将长城公司推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于先生在2001年6月向消协投诉时,就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受损,但他们直到去年7月才起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合同违约的诉讼时效为2年)。因此一审驳回了于先生等人的诉讼。于是,他们4人又提出了上诉。

  一中院审理后查明,于先生在2001年8月份才收到消协的结案通知,时效应该从这时开始计算,因此业主没有超过时效。此外,长城公司在销售商品房前做出的广告内容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长城公司没有按照约定提供车位属于违约。据此,一中院做出改判。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F1中国大奖赛
《2046》公映
法国特技飞行队访华
网游天堂2新增服务器
2005新浪考研大讲堂
国庆出游宝典
“十一”缤纷车世界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性感文化的解析》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