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编“破烂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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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1:26 京华时报 |
作者: 来源:哈尔滨收编“破烂王” 据报道,从今年5月份开始,在哈尔滨市走街串巷收破烂的“破烂王”们开始被规范。根据“哈尔滨市废旧物资收购整顿管理办公室”的规定,所有废品收购人员必须统一运输工具、统一胸卡、统一服装、统一车辆车牌,违者将不允许上街收货,一旦被查获则被罚款或没收车辆。哈尔滨市政府发文要求多部门参加治理整顿,有法律人士认为此举违反行政许可 法。“破烂王”给出的“考题”“破烂王”也叫“拾荒者”,是人们对从事废旧物品回收人员的俗称。“破烂王”以收卖垃圾废品为谋生手段,客观上起到了净化城市环境、循环利用资源的重要作用。在城市化日益发展、资源日益紧张的形势下,他们的贡献不可忽视。然而,大量“破烂王”的存在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特别是其中的少数人以收破烂为掩护,从事盗窃、违法收购、损害市政设施等非法活动。有关部门要对这些“破烂王”进行统一管理,其出发点可能正在于此。 加强对“破烂王”的规范管理当然是件好事。但人们也有些担心:首先,规定统一着装和统一佩戴胸卡,会不会增加“破烂王”的收购成本,加重他们的经济负担?其次,对“破烂王”的收购地点和时间进行限制,会不会置这些被“收编”的“破烂王”于不公平竞争的地位?有报道称:目前,上海市回收行业的“正规军”有从业人员近2.5万人,废旧物资行业协会有800多家。但是从废旧物资的回收数量来看,“正规军”依然敌不过“破烂王”们组成的“游击队”。上海每年产生的270多万吨废钢铁中,至少有150万吨被“游击队”收运到外地。从中可以看出,在市场竞争中,“破烂王”显然更有竞争实力,如果对他们进行“收编”,是否有干预市场竞争之嫌?“破烂王”给政府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考题”。 此外,行政机关是否有必要规定“破烂王”必须进行备案登记?这么做有没有法律依据?这些都值得商榷。可见,对“破烂王”进行强制“收编”,不是一厢情愿就能办好的事情。相关部门在破解“破烂王”问题以及与之相似的其他社会难题时,不能只有好的出发点,而忽视操作的可行性。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破烂王”问题看起来是小事一桩,但真正要处理好,使各方面都满意并不容易,是对当地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小小考验。但愿我们最终能看到一个好的结果。谁有权让“破烂王”统一着装 收破烂也要统一着装?说实话,我认为有些荒唐。要求收购废品的人统一着装、统一编号、统一佩戴胸卡,首先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烂王”属于自由职业的范畴,收破烂者穿什么衣服是他的权利。虽然哈尔滨清理、规范流动收购队伍的初衷不错,但政府部门应当依法行政,制度措施的出台应当建立在尊重“破烂王”的前提下,而不能用行政手段干涉公民的自由。 首先,从当地实际情况看,流动收购人员绝大多数由无证、无照外来人口组成。个别流动收购人员,在收购中顺手牵羊,合伙盗窃,破坏市政设施。若“破烂王”们统一着装,使人很容易辨别他们的身份,注意其举动,加强防范意识。不过我认为,制定这一政策的出发点有失偏颇。对废旧物品流动收购人员中的个别现象加以放大,进而怀疑整个“破烂王”群体,显然对绝大多数的守法“破烂王”有失公允。 其次,“破烂王”统一着装,并要在公安机关备案,实则是人为地对他们实行“有罪推定”,既增加了社会的管理成本,也增加了“破烂王”们的经济等各项负担,提高了其生存成本。 第三,在每一个行业中都难免有作奸犯科者,如果一概而论都搞“有罪推定”,那么,我看三百六十行的从业人员都要实行“统一着装”———如此岂不是举国上下都得穿制服?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瑟·刘易斯说过:“发展中国家如果对劳动力市场管理太严格,尤其是对自谋生路者管理太严格,就业压力将更大,民众将有可能因更少谋生门路而生活无着。”这句话对于我们仍然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