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节日违章要遭顶格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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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3:5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宋元东) 为方便市民出行,节日期间,出租汽车行政管理部门将严格处理行业内的不规范和违章服务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行政、顶格处罚。其处罚标准如下: 有车容不整、座套不洁行为的,根据规定,将处驾驶员50元罚款;有强迫组合乘客租车行为的,处驾驶员1000元罚款;有不使用计价器收费、多收车费或虚增行驶里程行为的,处驾驶员1000元罚款;有拒载乘客行为的,处驾驶员1000元罚款;有未经乘客同意绕道行驶行为的,处驾驶员1000元罚款;有车况不良,不能保证行驶安全行为的,处驾驶员3000元罚款,并可暂扣其服务资格证20日,直至吊销其服务资格证;有不按规定设置使用计价器行为的,处驾驶员3000元罚款,并可暂扣其服务资格证20日,直至吊销其服务资格证;有殴打或辱骂乘客行为的,依据《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处驾驶员3000元罚款,并可暂扣其服务资格证20日,直至吊销其服务资格证;经营者疏于对驾驶员的安全营运、规范服务等教育管理的,依据《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视其情节,责令其停业整顿,可处经营者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处其法定代表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市民遇到上述出租车驾驶员违规行为,可拨打投诉电话:86636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