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都没偷到翻窗入室也要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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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4: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秘密潜入比公然侵入危害更大,我国法院首次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梁上君子徒刑8个月 黑影游荡凌晨惊魂 今年2月14日凌晨4时许,锦江区东光街37号某栋5楼的余先生突然被一阵异样的声音惊醒,是老鼠?不对!余睁眼一看,一个黑影从他床前一晃而过。他大吼道:“干啥子!”黑影一阵惊慌,余起身抓了一把黑影的手臂,黑影挣脱后将余及其妻子刘女士的小灵通丢在客厅朝厨房跑去。 刘女士也被惊醒,夫妻二人冲进厨房准备将黑影拦下。见厨房无路可逃,黑影返身冲向客厅,并顺着客厅阳台溜到了隔壁田家的阳台,顺手拿走田家的一把小号木柄菜刀和一条毛巾后,黑影顺着田家窗户翻出,然后“嗖嗖”跳下,到了3楼雨棚上。 非法入室依法起诉 黑影名叫吉克尼可,18岁,当晚本想溜进居民家中发点小财,哪晓得跳到3楼雨棚上反而成了瓮中之鳖。他将刀和毛巾丢在雨棚上,最终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救下。 第二天,吉克尼可被警方刑事拘留。但是,由于吉克尼可并未盗走余家财物,加上所盗财物价值不到1000元,要根据相关规定追究他盗窃罪的刑事责任颇为困难。因此,锦江检察院在反复审查后,于今年7月19日在全国检察机关中第一次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将其起诉到了法院。 啥没偷成照样判刑 昨日下午3时30分,锦江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吉克尼可有期徒刑8个月。该院相关负责人称,我国对未达到盗窃罪1000元起刑点的嫌疑人,通常的做法是给予治安行政处罚后就放人了事,这是我国法院首次以这一罪名追究“梁上君子”的刑事责任。 审判长刘伟解释说,吉克尼可翻窗入室所盗物品价值较小,未达到追究其犯盗窃罪的刑事责任的数额标准,但他翻窗入室的行为却侵犯了公民个人的人身权和生活安宁权,其秘密潜入的非暴力方式比公然侵入的危害更大,而且这与其盗窃目的有牵连关系,因此照样可以这一罪名追究其“翻窗入室秘密潜入”的刑事责任。 律师点评 A利于保护公民私产 这一判决立即在业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记者在采访多名律师后听到了不同说法。合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强说,我国此前确实没有以此罪名追究“梁上君子”刑事责任的判例,这一判例的积极意义在于:自“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的内容今年进入《宪法》后,这无疑更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私产,法律对小偷的震慑力也更强了。 B担心看守所“爆棚” 多元律师事务所徐小中律师表示担忧:今后被判刑的小偷会不会越来越多,现在的看守所能否关押这么多的小偷?还是慎重一些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