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务员被投诉并查实两次将降职调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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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4:46 济南日报 |
据新华社沈阳9月29日专电(王术范春生)从10月份起,辽宁的老百姓如果发现公务员态度恶劣、效率低下或者有吃、拿、卡、要等行为,可以拨打投诉电话进行举报,经查实行为严重者,将被降职、调离岗位甚至辞退。辽宁省人事厅日前出台《关于开展服务对象监督投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做出明确规定。 辽宁的公务员在工作中出现服务态度恶劣、行为粗暴等行为被投诉并查实1次的,由所 在部门提出批评;有不良行政行为1年内被投诉并查实两次(含两次)以上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调离工作岗位。符合《国家公务员辞退暂行规定》的,坚决予以辞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