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撞了不白撞”案宣判 司机被判赔15万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5:02 重庆晨报 |
本报讯据京华时报30日消息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奥拓车撞死行人案公开宣判。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判决奥拓车司机刘寰赔偿死者曹志秀的家属各项损失费共计15.69万元。此案是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因行人违章被撞致死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赔偿的第一案。 死者曹志秀系四川省通江县文峰乡农民,30岁。今年5月9日晚,曹志秀夫妇去探望朋友 ,夫妇俩横穿机动道时,发生惨剧。按照要求,刘寰应该在判决生效后的6个月、1年、2年时,分批支付赔偿金额。 原告律师:钱挽不回生命 昨天,死者曹志秀家属委托的代理人曹剑峰律师在宣判后表示:“相对满意。但是否上诉,需要征求曹志秀家属后才能做出决定。” “在这起交通事故上,双方都有过错,所以都应该对事故的后果承担责任。”曹剑锋还说,即使是站在肇事司机刘寰的位置,他也认为“这个判决是公平的”。他说:“多少钱都无法挽回曹家失去的这个人。钱赔得多,表明对人的生命的关注,这肯定是一个社会进步。” 奥拓车主:我很冤枉 判决刚一宣布,被告刘寰不待律师发表意见,就脱口而出:“我不服,我们要提起上诉。” 今年5月9日出事以后,原本在一中央单位工作的刘寰,因为种种原因离职,目前待业在家。他说:“这件事情牵涉了我太多的精力。” 刘寰认为自己“很冤枉”。他说,他的“冤枉”在于:事情发生在二环主路,明明是对方违法闯入,却让措手不及的自己承担了一半责任。但警方认定,宣武分局事后检测时认定,刘寰的奥拓车制动力总和不足。 刘寰还认为,他将承担的是“一个承担不起的责任”。他说:“人死了,我也很难过。可真的赔不起怎么办?我没钱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