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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上海居住三日以上要办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5:32 天府早报

  早报讯据新闻晨报报道,10月1日起,到上海居住3天以上的非上海户籍境内人员就要办理居住登记,申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该居住证制度将在静安区、闸北区、宝山区和罗泾镇试点发证,上海将争取在明年年初全面推行新的居住证制度。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在本市居住3天以上的来沪人员,均要到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登记,申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其 中前者的有效期为6个月;后者的有效期分为1年、3年、5年三种,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的来沪从业人员,可以自愿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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