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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法“撞了不白撞”第一案在北京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5:32 济南时报

  时报北京消息新道路交通法实施后“全国行人违章死亡第一案”,即“奥拓车撞人案”2004年9月29日上午9:30,在北京市宣武法院59号庭当庭宣判。判定被告承担50%的责任,共计赔偿金额约15万元。原告方只有代理律师出庭,他对宣判结果表示基本满意。被告刘某认为对自己的判罚过重,并当庭提出上诉。

  法院出具了从交通队调来的档案材料,其中介绍:2004年5月9日晚上8:55,曹某和丈 夫在横穿二环主路时,看到了道路中间有绿化隔离带。交警问曹某的丈夫,既然看到了隔离带为什么还要横穿,曹某的丈夫说:“我们是从四川来的,对道路不熟,想着翻过隔离带就能到达目的地了。”

  原告方的代理律师认为被告人刘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存在重大过失,根据北京市机动车检测场的监测记录,可以证实刘某驾驶的机动车安全性能不合格。即汽车制动力总和不合格,刘某距离曹某20米时采取紧急制动,车撞倒曹某后,又向前行驶了6米才停住,由此可推算出该车的制动距离为26米,如果这是一辆制动力合格的机动车,惨剧有可能避免。被告律师认为,刘某的奥拓车去年6月通过了年检,是合格车辆。曹某的亲属将司机刘某告上法院,索赔近24万元。辩论后审判长问双方是否有调解意愿,双方均不接受调解,故本案将择日宣判。

  当事司机表示自己下半辈子都赔进去了。“我举双手赞成撞了不白撞,但我要说,作为一名司机,我也是牺牲品。”司机刘某面对死者家属提出的20多万元的巨额赔偿,对新交法提出了质疑。“我已经从单位辞职了,饭碗没了。”刘某说,作为新道法实施后首个在二环路撞死人的司机,他最初认为自己没什么责任,最大的可能就是赔几万块钱。但当交警认定责任后,他觉得自己“同样是牺牲品”。刘某说:“新道法强调以人为本,从根本上否定了‘撞了白撞’,这一点具有进步意义,我相信也能被广大车主所接受。毕竟出了人命,车主即使完全‘无辜’,掏几万块钱息事宁人也是应该的,但新道法规定的赔偿实在是太多了,这么赔我这下半辈子就全赔给人家了。”(文图/据PHOTO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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