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警方透露击毙讨债者事件真相——炸药包是热水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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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5:54 重庆晚报 |
华商报今日消息昨日上午,专程从西安赶到兰州的死者姜云春的家属和委托代理律师等人,同兰州警方进行了1个多小时的交谈,死者家属最关心的两个谜团终于被解开。警方已确定,债务人报案称姜云春胸前的所谓“炸药包”不过是一个热水袋,而警方也承认在姜云春走出503室张凤林的家,即喊话(姜云春走到院子里时)、鸣枪、击毙之前,警方并未进入503室,也没有同姜云春喊过话、做过劝解。“炸药包”是暖胃的热水袋 昨日上午8时许,姜云春妻子李粉莲等人被请到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的会议室里,同刑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陈某及其他两名民警就案情进行了交谈。 在谈话中,家属向警方询问“那个塑料包是个什么东西?”警方解释称“正在调查中,尚未查出是爆炸物”。家属继续追问“姜云春胸前凸出来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警方不得不改口称“现在可以排除是爆炸物”。家属坚持质问“不是爆炸物到底是什么”。见家属情绪激动,陈队长最后说:“是个气囊。” 昨日下午,李粉莲等人在兰州市公安局,看到被警方称为“可疑爆炸物”的花色竖纹“气囊”,家属们立即脱口而出:“这不过是个热水袋”。原来,姜云春曾经做过胆囊切除手术,并且有胃病,因此家人专门买来热水袋给他绑在腹部暖胃。警方承认未入现场做劝解 甘肃省文联家属院部分居民都曾向记者表示,如果当时警方能积极对姜云春进行喊话和劝解,可能事情最终会以和平的方式解决。李粉莲等人也告诉记者,姜云春是个老实本分的人,就算是当时一时冲动,依他的性格,有人劝劝也肯定没事了。 在昨日的谈话中,警方首次承认当时并没有人进入现场,除了开枪之前的喊话,也没有做其他积极的劝解工作。以下是家属委托代理人赵继强律师和陈队长的谈话实录。 赵:当时警方进入现场没有? 陈:没有。他身上带有爆炸物,我们怎么进去? 赵:你们喊话、劝解了没有? 陈:喊了,在他走到院子里的时候喊了“我们是兰州市公安局,请卸下爆炸物接受检查。” 赵:那从开始到他走出503室这数个小时内,喊过话吗? 陈:没有。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