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两次 公务员降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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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6:0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据新华社电辽宁省人事厅日前出台的《关于开展服务对象监督投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从10月份起,公务员态度恶劣、效率低下或者有吃、拿、卡、要等行为被投诉并查实两次(含两次)以上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调离工作岗位。符合《国家公务员辞退暂行规定》的,坚决予以辞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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