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 二十余部法规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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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6:0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本报讯(实习记者杨在文)自10月1日起,我国将有二十余部新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正式生效,与此对应的一批老规定也将随之废止。据统计,其中规范司法机关行为的有两部,关于工程建设与安全生产的有4部,关于汽车的有两部,关于物价的有两部,关于金融投资的有两部,等等。 据悉,明日开始实施的由国家各部委颁布的法规、规章包括:《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 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等。另据悉,《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十一”生效,该条例是我省首个专门保护县级古城的地方性法规。 又讯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网上公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续一)》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该稿的修改建议。 据悉,该征求意见稿已经在全国30个高级法院、部分中级和基层法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企联,以及北京市劳动法学会征求过意见,并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先后修改了13稿。本次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4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