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女职员监守自盗 半年得手近4万获刑4年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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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6:34 荆楚网-楚天金报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红霞通讯员徐向阳实习生丁媛报道:昨日,江岸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监守自盗的罗某有期徒刑4年半,并处罚金1万元。 25岁的罗某是武汉市一家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的职员,2003年11月的一天,她乘单位财务室无人之机,溜进室内私自为自己发了第一笔“奖金”———从抽屉里盗走5000元钱。由于自己的行为一直没被人察觉,当年12月10日,她又乘单位财务室无人之机,溜进去盗取64 00元“奖金”。经法院审理查明,半年内,她9次在财务室窃取3.78万元的现金。案发后,罗的家属已为其退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