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市市区明年底空气要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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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6:44 华商网-华商报 |
本报讯(记者 靳曼)昨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在西安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 铜川大气污染治理有了时间表 《决议》要求加大铜川市水泥企业粉尘污染的治理力度,1年内首先关停川口地区9台 严重超标的机立窑,2年内基本控制铜川市粉尘污染严重的局面,5年内基本解决铜川市区域大气污染问题。关中城镇加快垃圾处理厂建设 针对关中54个县没有一个污水处理厂,从而导致我省的“母亲河”渭河严重污染的现状,《决议》要求,关中各市要加快沿渭五市一区的污水、垃圾处理厂建设。要用3至5年的时间,经过分段治理,使渭河出境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关中各城镇要加快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尽快改变原始填埋的方式,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决议》要求,榆林、延安市要坚决取缔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产业项目,用2至3年时间做好相关企业关停并转后的巩固工作。新建项目必须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保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健康持续发展。 设区市市区明年底空气要达标 要进一步加大以城镇为重点的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对关中地区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一些重点企业立即进行治理,用1至2年时间实现达标排放。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使10个设区市的中心市区空气质量到明年末好于二级标准(为保护人群健康和城市、乡村的动、植物,在长期和短期接触情况下,均不发生伤害的空气质量要求)的天数达到规定天数。 《决议》还要求,加快污染治理进度,限期治理整顿污染严重的企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企业限期改造,改造后仍不能达标的坚决关闭。对那些有环保设施而有意不正常运转、继续偷排直排污染物的企业或单位,要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