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民事诉讼文书开通法院邮寄专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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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6:47 都市快报 |
据新华社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公布的司法解释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在继续坚持法院直接送达的基础上,推广民事诉讼文书以“法院专递”的方式邮寄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介绍说,当前,由于社会诚信体系还不够健全,部分诉讼当事人为恶意逃避法律责任,拒绝签收法院直接送达的诉讼文书,导致诉讼文书“送达难”。 基于此,28日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 规定》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这种形式的送达与法院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据黄松有介绍,当事人可以通过11185电话号码查询诉讼文书的送达状态。 (都市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