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铁案态度对待办案 挽回经济损失127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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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7:47 新桂网 |
新桂网 -广西日报讯 近年来,玉林市纪检监察机关从抓责任、抓案源、抓落实、抓质量入手,加强基层办案工作。 2002年至2004年6月,全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案件1531件,通过基层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273万元。 抓责任。把基层办案工作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负起办案的责任;实行“四定一包”办案责任制,即每办一案都做到定人员、定方案、定时限、定纪律,一包到底;实行基层办案目标责任管理。市纪委每年对各县(市、区)和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 抓案源。利用信访举报主渠道获取案件线索。通过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网络、聘请信访信息员、开展信访跟踪月活动、实行有偿举报等,畅通信访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从中获得案件线索。同时,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中排查、收集案件线索。 抓落实。通过多层面协调、建立县和乡两级纪委案件会商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以及协办、督办和催办等措施。各乡镇每年两次定期填报《违纪案件线索排查登记表》,在县(市、区)纪委建立乡镇案件线索库。对案件线索价值较高、成案可能性较大的案件,县(市、区)纪委根据案件需要下发立案通知书,并派员驻点督办催办。 抓质量。各县(市、区)采取“联办联审”、“乡镇办县审”、“乡镇办乡镇审县把关”等办法,严格把好办案质量关,使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作者:农美新 (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