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卖、乱拆旧家电要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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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7:51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我国是家电及电子产品的生产、消费大国,目前,已到淘汰报废的高峰期。由于没有对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进行有效的回收处理,不仅浪费大量资源,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而且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止时间为10月底)。根据该条例,家电经销商和 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回收的废旧家电应当交给有资质的处理企业,否则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处理企业用原始落后方式拆解处理废旧家电,造成严重污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据《中国青年报》(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