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首例政府信息公开案审结 女工获查阅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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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8:07 法制日报 |
本报讯 (通讯员黄志宏 汪国强 记者胡新桥) 向武汉市劳动局申请查看单位改制报审材料遭拒后,武汉下岗女职工刘玲以“不正当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为由,申请行政复议。武汉市政府法制办近日作出复议决定:市劳动局不受理申请的行为违规。 据悉,这是武汉市自今年7月1日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后,首起审结的“行政复议申请案件”。 刘玲称,8月4日她到武汉市劳动局递交申请书,要求查阅武汉市某企业改制报审材料,被该局拒绝。她认为,武汉市劳动局的行为属“行政不作为”,当即向市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该局立即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在复议审理中,经法制办工作人员多次督促,武汉市劳动局于8月20日受理了刘玲的申请。法制办审查认为,武汉市劳动局8月4日不予受理的行为,违反了《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由于该局于20日已受理,所以再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 |